行政程序法 第 131 條 修正 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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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立法理由 - 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現在位置:; 法規內容; 立法理由 ... 法規名稱:, 行政程序法第131 條 ... 人時,故作以上之區分以保障人民行使公法上請求權時效之公平性,爰將原條文第一項予以修正。
- 2銓敘部102.09.05. 部退三字第1023743083號函 - 行政令函-全國 ...
說明: 查退休法第27條規定:「請領退休金、資遣給與、離職退費、撫慰金等之權利, ... 再查102年5月22日修正公布之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規定:「公法上之請求權,於 ...
- 3odt - 最高行政法院
... 於102年5月24日以後依該規定行使退稅請求權,適用102年5月24日修正生效之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關於10年時效期間之規定時,其時效期間,應自102年5月24日起算。」.
- 4行政程序法(民國90年6月) - 维基文库,自由的图书馆
行政程序法(民國90年6月) ...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92011號令修正公布第131 條條文: 中華民國104 年12 月11 日 修正第127, 175條: 中華民國104 年12...
- 5臺中高等行政法院- 【#法律生活小故事】—公法上請求權時效案例
另外,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規定,已經在102年5月22日作出修正,區分請求權人是政府還是人民,規定人民對政府之請求權時效為10年;政府對人民之請求權時效則由10年修改為 ...